【全球新视野】男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实施电信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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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黄石11月21日电(通讯员华姣)日前,由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由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徐某告知其亲属、老乡在缅甸有着轻轻松松月入几万的“高薪好工作”,还能免费接送、包吃包住。黄某等人对此心动不已,纷纷表示愿意前往。随后被告人徐某为黄某等6人提供了机票和行程信息,并在未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安排黄某等6人从云南边界偷越国境到达缅甸。

到达缅甸后,黄某等人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们被带到一处电信诈骗公司窝点从事电信诈骗违法活动,人身自由也被诈骗团伙所控制。诈骗公司中的“上线”告知黄某等人,必须赔付从国内来缅甸的路费、伙食费等费用才可脱身。

此外,徐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认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铁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徐某为黄某等人安排偷渡并支付偷渡费用、介绍从事网络诈骗违法工作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从事高薪、轻松工作为由,在未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广大群众切勿罔顾国家法律,采取偷渡的方式逃避边防检查,非法出入国(边)境,更不能非法出境从事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外出务工时务必提高警惕,寻求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合法的出入境手续。

关键词: 男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实施电信诈骗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