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讯息:在检察官帮助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了“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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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9岁的小恒和其他三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起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儿童福利院。熟悉了一会儿后,9岁的小恒(化名)在福利院老师带领下开心地玩起了游戏。这一场景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检察院(下称“莫旗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佳印十分动容,他不由自主地拿起手机记录下了这一美好时刻。

“小恒能很快适应、喜欢这个‘新家’,也让我们一直绷着的心松快了许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政局副局长吴昊天回忆说,今年年初,小恒所在的乡镇及其亲属把小恒无人抚养的情况反映到民政局,“我们了解到小恒的父亲在服刑,母亲也遍寻不见,不知该如何妥善安置小恒。5月,在一次联合开展的活动中,我们把这一情况反馈给了检察院,希望能够从司法途径来解决确认小恒母亲是否有抚养能力的问题。”

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了解到,小恒出生一个月时,母亲小菲(化名)就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2021年,小恒父亲因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父亲入狱后,小恒一直和奶奶、继爷爷生活在一起,今年1月,奶奶离世后,无力抚养她的继爷爷让小恒寄宿在了别人家,每个月给付一些费用。

“孩子还小,不能变成没人管的‘孤儿’,求你们帮忙送养,让她能平安快乐长大。”检察机关调阅案卷,查找到小恒父亲服刑的监狱后,又多方联系其亲属。后来,小恒的父亲让亲属捎来上面这句话,并希望检察机关能送小恒到儿童福利院去。

小恒的母亲小菲是否能有效履行监护责任?通过走访,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春英发现,没人能联系到小菲。小菲与小恒父亲相恋时年纪尚小,因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结婚一事,小菲也跟家里闹得很僵,离家出走后再也没跟自己的父母联络过。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王春英查到了小菲在河南省商丘市办理的驾驶证,还发现小菲曾经跟自己的姑姑、姑父联系过,几番辗转,终于联系到了小菲,并说服她回到当地办理此事。

见到小菲,王春英感觉她有些不太对劲——小菲精神状态极差,总是低头不语,也不愿意见小恒,害怕小恒,还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精神抑郁。在征得小菲同意后,徐佳印一行人带着她多次往返牙克石精神病院,经过住院治疗和诊断,小菲被确诊为精神障碍三级。

从小菲的生活条件和患病情况来看,小菲也无力抚养小恒。检察机关在与民政局商讨研究后,认为最有利于小恒成长的方法是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让小恒在儿童福利院的看护下成长。

这一决定却遇到了一些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为了证明小菲并没有抚养小恒的能力,民政局需要小菲提供残疾证,而残联需要小菲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才能办理残疾证,但小菲才就医,并不符合专业机构要求的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的评判标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检察机关与当地民政局、残联、村委会进行了沟通、商讨,收集多方面的证据,证实了小菲病情持续时间较长,但因经济原因未能及时医治。专业机构经过评判,确认小菲病史较长,并为其开具了精神障碍三级的鉴定证明。随后,残联为小菲办理了残疾证,民政部门也为小恒申请了国家补贴,并联系了呼伦贝尔市儿童福利院。

“在送小恒过去时我们把这家福利院整体看了一遍,发现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都很不错,小恒能在那里得到妥善的照顾。”在徐佳印看来,小恒能快速找到“新家”,稳定下来,离不开民政局、残联的大力配合和检察机关的积极主动作为,“这也为我们今后更好开展此类工作提供了一个好的样本,只有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等其他‘六大保护’共同发力,才能真正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落到实处,实现未‘5+1>6’的效果。”徐佳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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