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进商场开“折扣店”,这伙人售假被判刑罚款超千万|全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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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扬州5月6日电(通讯员袁洪中 吴俊)一犯罪团伙专门在大型商场“摆摊”售卖假冒名牌商品,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该团伙最高峰时在全国开设了155家门店。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詹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2020年1月8日,某公司向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在扬州某广场一商铺涉嫌销售假冒品牌商品,2020年1月9日,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举报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店只是在广场一楼搭了一个简易的临时商铺,该店以打折的形式销售名牌的衣服和鞋子,价格基本都是在299、399、499元左右。
执法人员扣押了店铺中正在销售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品牌鞋100余双、服装200余件,经鉴定均为假冒产品。据广场反馈,跟广场签租赁协议的是一名曾姓女子,当时对方提供了正规品牌厂商的授权委托书。而该店员工交代,招聘她们的老板是一位陈姓女士,但是把店开下之后,人就不露面了。民警通过店员的工作群发现,这两位女“老总”虽然神龙见首不见尾,却一直通过微信、QQ遥控指挥店铺的经营。
聊天记录显示,除了这家店,两位女“老总”在各地还有多家同样的服装店。民警判断这是个规模庞大的专业售假团伙,曾某和陈某并不是真正的幕后老板。民警在店长的手机微信群里面看到,每天所有店的店长都在群里向名叫“詹某”的运营总监汇报销售情况。随后,民警在成都将詹某抓获归案,其兄弟和团伙其他十几名成员也一同归案。
警方调查发现,詹某才是该售假团伙主要负责人,他们从正规厂商采购真货,弄到了销售授权书。随后,拿着授权书,通过钱某、陈某等人在全国各地商业综合体内开设折扣店,最高峰时在全国开了155家门店。该团伙采购大量假冒品牌的商品,掺在真货里卖。仅一年左右,涉案金额就高达5000多万元,违法所得3000多万元。
经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詹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钱某等七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缓刑一年至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至25万元。同时,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累计追回违法犯罪所得资金4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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