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能动履职助推马鞍岭矿山治理修复
昔日“秃头岭”重焕生机
海南乐东:能动履职助推马鞍岭矿山治理修复
目前,马鞍岭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马鞍岭上新种植的树木长势喜人。
(相关资料图)
坐落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境内的马鞍岭终于重焕生机。“十多年前,马鞍岭绿树成荫,生长着木麻黄、鸡毛松、子京、坡垒等树木,可后来由于这里长期被破坏性开采,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山体坍塌、扬尘污染,周围村民们的意见很大,马鞍岭一度被称为‘秃头岭’。现在终于又看见绿色了。”近日,面对回访的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耀、乐东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求有,村民黄老伯笑着说道。
野蛮开采导致生态破坏
十多年前,由于当地项目建设需要,18家采矿企业进驻马鞍岭开采花岗岩石料。其间,部分企业在马鞍岭矿山长期野蛮开采、盗采,且开采后未按要求进行治理修复,造成该矿山生态环境和资源长期遭受严重破坏。
2020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情况时指出,马鞍岭矿山治理项目存在“重开发轻保护”“以治理之名行开发之实”等问题。之后,乐东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矿山修复治理工作。
2021年8月3日,乐东县检察院发现该案件线索后进行立案调查。检察官调查发现,2014年,乐东县政府为加快推进老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复绿,设置“治理性开采”采矿权,并将部分采矿权出让给采矿企业。但取得采矿权的企业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违法开采、越界开采,破坏面积约为1000亩。采矿企业只顾经济利益进行野蛮开采,并未按照要求开展矿山复垦复绿工作,致使矿山生态环境持续遭受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凝聚共识督促整改
为全面获取案件相关证据,办案检察官通过调取涉案地区卫星遥感图片和无人机航拍照片,进一步查实马鞍岭矿区及周边露天采矿企业底数、生态破坏面积等基本情况,摸清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受破坏情况。
2021年10月14日,乐东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针对涉案采矿企业违法开采马鞍岭矿山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对违法开采造成地质损害部分限期修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对年代已久,无法确定违法行为人的多处被违法开采的矿山,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开展修复治理工作。同时,检察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该案相关情况。该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邓耀组织11名海南省、乐东县人大代表赶赴马鞍岭实地调研。
“检察建议提得好,内容具体,可行性强。我们有责任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支持全面落实检察建议,以实际行动保护矿山生态资源环境。”实地调研马鞍岭现状后,邓耀说。
“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还结合推进马鞍岭矿山修复进程的客观实际,多次组织协调,积极跟进监督,在县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多次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矿区修复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矿山修复治理顺利进行。”陈求有介绍。
2021年岁末,检察官多次组织协调磋商后,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将开展联合执法,对矿山全面进行修复治理,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成效显著获代表赞誉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一面向乐东县政府报告,一面请求县检察院派员共同研究制定修复治理马鞍岭矿山具体措施。”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孙麓介绍。
2022年3月,乐东县政府就马鞍岭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决定成立马鞍岭矿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委托相关技术单位编制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会后,相关单位对涉案18家采矿企业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对其违法开采造成地质损害部分限期修复和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然而,采矿企业在开采时间和开采面积问题上互相推诿,谁也不愿多承担责任。
2022年5月,乐东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约谈18家采矿企业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劝导他们主动接受处罚,尽早治理修复马鞍岭矿山受损生态环境。针对因年代久远,无法确定违法行为人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入相应治理修复资金。最终,县政府决定投入治理修复资金6000余万元,用于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马鞍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不会在这么短时间内实现。我期待检察院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更大贡献。要持续探索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方式,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乐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同参加回访的海南省人大代表,乐东县千家镇青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丽娇深有感触地说。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一年的修复治理,目前已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944亩,马鞍岭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马鞍岭上新种植的木麻黄、鸡毛松、坡垒等树木长势喜人,进入后续管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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