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城北: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加强检察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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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坤)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这是该省首个以人大常委会名义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决议》明确,检察建议实行报备抄送制度。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必要时应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并视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将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被建议单位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由检察机关统一向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决议》还对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检察建议的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检察机关报备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的检察建议,区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或检察机关提请监督的,可以启动监督程序。被建议单位拒不采纳检察建议的,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公开送达和整改落实情况中,检察机关可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加强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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