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成为白洋淀湿地污染证据固定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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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6月30日电(见习记者王极)6月30日,最高检发布一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白洋淀周边污泥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其中。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碰撞固定证据,推动辖区内污水处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有效促进了白洋淀湿地修复治理成效。
污泥持续性渗入损害白洋淀湿地环境
白洋淀素有“华北之肾”的美誉,白洋淀湿地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国家重点生态湿地。雄安新区成立后,淀中村、淀边村实施了污水、垃圾、厕所一体化综合治理,但仍存在部分污水处理企业运营不规范、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处置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管缺失的问题,对白洋淀湿地环境造成损害。
2022年6月,安新县检察院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线索时,发现某环境公司垃圾中转站污泥集中存放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问题。7月29日,该院对此线索立案调查。经核实,存放点的污泥来自公司所属的46个白洋淀淀中村及淀边村污水处理站,10余吨塑料袋装污泥并未做防渗处理,存放所使用的防雨防晒措施也十分简陋,部分污泥散落对湿地土壤、水体造成了持续性渗入污染。
检察大数据碰撞查明问题
为精准固定涉案证据,安新县检察院调取了2021年至2022年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的污泥转运记录、污水处理设备报修记录及该环境公司46个污水处理站的用电数据、污泥转运记录、设备报修记录等数据。同时依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大数据综合指挥中心,以自然月为单位关联碰撞垃圾中转站转运记录与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记录、用电数据。再结合环评报告,提取出设备运行、用电量异常时间段,比对上述时间段的报修记录、污泥转运记录,进一步查明5个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存在的污泥处置程序不规范、污泥转运不及时、集中存放点设施不规范问题。
检察建议助推精细化后续治理
2022年8月22日,安新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同年10月18日,县住建局回复称,收到检察建议后已立即督促公司进行整改:10余吨污泥交由具备污泥处置资质的肥业公司集中处置;无害化处理原有污泥集中存放点,同时另行选址,新建具备防渗防晒防雨功能的专门污泥存放点;对照检察建议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污垃厕一体化”项目系统性综合治理执法活动,共督促3个委托运行公司规范处置污泥170余吨;建立完善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等环境问题管理办法,细化监管运营责任。
据了解,整改过程中,安新县检察院了解到该环境公司在人员和资金上存在困难,便主动对接行政机关,促成设立“检察+行政+企业”三方参与的整改督促小组,并在行政机关整改后开展跟进监督工作,注重协调环境保护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平衡,积极为雄安新区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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