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资讯!父亲犯罪,儿子出面指使他人作伪证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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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父亲刑期,儿子指使他人在法庭上作伪证,企图瞒天过海。万万没想到,谎言在证据面前不攻自破。最终,父子双双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9年12月,余某、潘某甲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2021年1月28日,余某、潘某甲被当场查获。经统计,二人非法经营数额达180万余元。

2021年12月24日,浙江省平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余某、潘某甲依法提起公诉。然而,在法院公开审理时,余某当庭翻供,辩称2019年12月潘某甲并未参与非法经营行为,而是到2020年7月才开始参与。对此,检察机关建议法庭休庭,并同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随后,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对余某翻供的理由进行全面分析,并再次提审余某,对其详细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同时,检察官从公安机关调取了余某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近期有一联系人与余某频繁通话,查实后得知,该联系人正是潘某甲的儿子潘某乙。检察官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对余某和潘某乙的移动轨迹进行分析,进一步补查证据、固定事实。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潘某甲在2016年曾因私设屠宰场进行生猪屠宰,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如果潘某甲在2020年之前参与非法经营行为,则属于缓刑期间再犯罪,需要对其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因此,余某的供述对潘某甲的量刑影响很大。

为了减少父亲的刑期,在法院公开庭审的前一天,潘某乙主动联系上余某,并成功说服余某改变对潘某甲的不利供述,以此证明潘某甲系2020年7月之后才开始参与非法经营行为。于是,也就出现了余某当庭翻供的一幕。

最终,潘某甲因缓刑期间又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余某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此外,潘某乙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键词: 父亲犯罪 儿子出面指使他人作伪证终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