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堂|以数据为支撑,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全球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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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2022年,最高检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提出检察大数据战略,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紧跟部署,将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建机制、搭平台、强队伍、重实战,在数字检察赛道上迈出扎实步伐,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档升级,入选了浙江省首批数字检察示范院。
以数据为支撑,建好用好数据资源。数据贯通是数字检察办案的基石和前提。为进一步凝聚司法机关共识,海盐县检察院以贯彻落实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数字检察专项监督为契机,会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执法司法信息共享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统一明确数据共享范围、共享形式、工作要求,推动包括民事裁判、行政处罚、刑事拘留、法律援助等13类10万余条执法数据实现共享互通。同时,我院还注重数据安全管理,将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数据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实行共享、使用全过程留痕,确保数据信息在流转过程中的规范使用和安全保密。
为更大程度释放数据应用价值,我院加大力度深挖共享数据中的法律监督“富矿”,通过充分开发、整合与运用,唤醒激活沉睡的数据并应用到分析研判中,为办案部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监督信息。
如在开展净化空壳公司专项监督中,通过调取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涉企刑事犯罪信息等内外部数据13500余条,检察官全面梳理后发现涉多个地市空壳公司线索260余条,对其中涉嫌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的立案监督12人,并同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制发检察建议,促推同类问题系统化治理。
以人才为保障,稳固夯实发展根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海盐县检察院在数字检察人才培养上下足功夫,努力推动检察干警会用数据、用好数据。一方面,我院坚持一体化联合作战,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专班,明确“案管部门主导、业务部门主建、一线检察官主研”的工作思路。打破部门间条块分割限制,以办案类型、监督领域为依据,同步组建8个“最小办案单元”,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人员理念共融、思维共促。另一方面,突出复合型人才培养,组建数字办案建模团队,以浙检数据应用平台为载体,以“边研学、边实战、边提升”为路径,不断深化办案人员对数字检察规律的把握,提高数据运用、模型构建、类案分析能力,努力培养讲政治、精业务、懂数字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以办案为核心,做精做强法律监督。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也是数字检察的核心关键。海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作为数字检察开展的首要目的,在监督办案上下功夫、求实效。
2022年,我院全面落实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监督,同时加大自选动作的创新探索。在办理一起医保诈骗刑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部分因工伤或第三方责任导致受伤的人员在就医或报销时隐瞒受伤真实原因,用医保基金结算医疗费用,导致医保基金被骗。我院经研判认为此类情况可能非个案现象,遂依托浙检数据应用平台建立了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医保基金诈骗进行了专项监督,被列入浙江省数字检察“一本账”,并获得全省推广。
以治理为目标,扩大提升监督效果。数字检察撬动了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的跃升,其最深层的价值是促进社会系统治理。海盐县检察院紧盯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和痛点,追根溯源开展源头整治,促进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22年以来,我院结合所办案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7项。如针对涉公积金领域执行盲区,联合法院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关于加强财产刑未执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公积金查询、冻结手续,全方位堵住涉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冻结、执行漏洞。
此外,我院还注重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秉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创新搭建“公开听证”应用场景,打造集听证在线发起、听证员智能选配、听证结果反馈于一体的智慧听证平台,全面提升检察听证的规范化和智能化,被纳入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
(作者系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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